中国诗歌学会个人会员的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服务好会员,积极、慎重、有效地做好会员管理、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质量和数量的诗歌作品,或在国家管理部门核准的正规出版社出版过诗歌作品集。长期从事诗歌编辑、教学、组织、传播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学会,具体如下:
1、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诗歌作品不少于20首;
2、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原创诗歌作品点击数不少于5千次,诗评、诗论不少于2万字;
3、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诗歌理论研究与诗歌批评作品不少于2万字,或出版有诗歌相关理论研究与评论著作;
4、在诗歌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的诗歌作品20首以上,诗论、诗评不少于1万字。有独立翻译出版文学专集、著作出版。翻译作品须为近期译作。
5、在诗歌编辑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诗歌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诗歌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6、在省级文联、作协、诗歌协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县级以上文联、作协、诗歌协会类组织专职从事诗歌组织工作。对促进中国诗歌繁荣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7、在省级或地市级以上传媒传播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络传播媒体,利用不同的表演形式系统传播诗歌艺术,繁荣诗歌文化。
8、大力发展青年会员,对45岁以下青年诗人和基层一线的诗歌爱好者,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
二、申报材料
1、《中国诗歌学会入会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与作品一同寄至中国诗歌学会,注明“入会申请”字样;
2、期刊、报纸上发表的诗歌作品:可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刊名、版次、发表日期、作品名称、个人专集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
3、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
4、网络作品:请提供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实际被点击数在5千次以上的原创文本诗歌作品,或不少于2万字的诗论、诗评。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5、学术、翻译作品:请另附刊登的学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和翻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6、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如工作证明、相关行业知名度等。
三、审批程序
1、中国诗歌学会组联部初审;
2、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实施,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诗人,每季度审批一次新入会会员;
四、公布
新会员名单将在中国诗歌学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布。
五、办理入会手续
新会员名单公布后,将由学会组联部通过电话、网络平台、邮箱等媒介通知申请人员,新会员接到正式入会通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入会事宜。
六、会费收取
1、会费每五年缴纳人民币300元,期满提前1~3个月续费。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即汇款至中国诗歌学会对公账户;
2、入会申请者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逾期1个月内未缴纳会费者,视同放弃入会资格;
七、会员证发放
1、审核通过并已缴纳会费的会员,会费收到后1月内即发放会员证;
2、会费到期续费后由学会换发新会员证。
八、注意事项
1、凡具备条件有意加入中国诗歌学会的申请者,均可从中国诗歌学会官网自行下载入会申请表。如实、规范填写申请信息。以省份+姓名+申请入会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gsgxh09@126.com
2、请用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包括填写的申请表、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并注明“申请入会”。勿用包裹。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3、申请表年度内有效。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4、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或其它创作污点的申请者,中国诗歌学会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5、本办法仅适用于内地申请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九、退会
会员退会应向学会提出书面退会要求,并退回会员证;会员不能按期缴纳会费,2年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驻会会长办公会报请常务理事会同意,予以除名。
十、附则
1、本办法由中国诗歌学会最终解释;
2、本办法于2026年1月28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于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国诗歌学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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